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日前宣布,台灣民眾在大陸登記成個體工商戶,自十一月一日起擴大到全大陸皆可辦理。屆時台灣民眾只要憑台灣身分證、台胞證與當地暫住證明,就可在大陸開店、創立工作室或成為小攤商。
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日前宣布,台灣民眾在大陸登記成個體工商戶,自十一月一日起擴大到全大陸皆可辦理。屆時台灣民眾只要憑台灣身分證、台胞證與當地暫住證明,就可在大陸開店、創立工作室或成為小攤商。
     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廿七日,台灣人曾祥德在福州開小店,成為大陸第一個台灣人個體戶。大陸近幾年先後在福建、廣東、江蘇等部分省市開放台灣民眾登記成個體工商戶,在開放之前,只有大陸公民才能申請成為個體戶。
     
廈 門台商指出,這是大陸加強基層交流的另一利多政策。從經濟層面來說,有利於資金不多的台灣民眾到中國創業。因為「個體戶」可用於申請貿易許可,過去台商要 從事貿易,須申請「有限公司」或「股份有限公司」的身分,還得有資本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。但從十一月起,只要秀出兩張證件就能登記成個體工商戶,按大陸法 規,無須註冊資金與註冊登記,即可取得大陸的進出口貿易經營權成為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商。
     
從文創產業來說,隱藏在台灣巷弄中的獨立設計工作室,以往面對大陸市場的龐大商機,由於缺乏資金,只能望市場興嘆,現在也能進軍大陸,在各地開起個人工作室,以個體戶身分從台灣進口相關材料加工變身文創產品。
     
早已開放個體戶登記的福建省台辦說,到(當地)工商部門申請,一下就給你登記,只要身分證和台胞證,還有暫住證明就行。
 
資料來源:2011-06-14/中國時報/林克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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